卫教〔2010〕4号
关于举办2010年全市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
理论培训班的通知
各县(区)卫生局:
根据省财政厅、省卫生厅《关于印发〈2009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卫计秘[2009]715号)要求,经研究定于3月20日开始举办2010年全市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理论培训班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
经市卫生局科教科确认的各县(区)选派参加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时间:
全科医师理论培训分为二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:2010年3月20日—4月2日
(3月19日下午2:30报到)
第二阶段:2010年4月17日—5月1日
(4月16日下午2:30报到)
社区护士理论培训:2010年4月3日—4月16日
(4月2日下午2:30报到)
三、培训内容:
按照卫生部制订的《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》和《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》进行,教学方式采用卫生部推荐的“好医生社区全科医师(社区护士)岗位培训视频教学系统”结合专家讲授、案例讨论形式进行,并组织到社区基地参观学习。
四、培训费用:
学员的车旅费由派出单位支付,培训费、教材费及食宿费由培训班统一安排,从项目经费中支付。
五、培训及报到地点:
地点设在蚌埠市传染病医院住院二部五楼。
六、其他事项
(1)所有学员报到时需携带执业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和四张小二寸照片(彩色近照)。
(2)三县学员需自带洗漱用品。
二○一○年三月十一日
主题词:卫生 全科医学 通知
抄送:省卫生厅科教处,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。
蚌埠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1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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